4、采购内容:外墙粉刷外墙漆,面积:4586㎡,颜色主色调为灰色,基层清理旧墙面,修补腻子两遍,外墙水性乳胶漆粉刷三遍,4m以上、7m以上分别刷0.4m宽白色乳胶漆建筑装饰线条,10m以上刷0.6m宽白色乳胶漆建筑装饰线条。采购最高限价:148818.00元。工期20天。质保期:一年内墙皮脱落免费修补。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5.2供应商须具有近2年内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结算金额不低于10万元。(须提供合同原件及结算发票复印件)。
5.3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
5.4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自身适用税率;(须提供承诺书)
5.5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5.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5.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5.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
5.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5.11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须提供承诺书)
5.12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须提供承诺书)
5.13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须提供承诺书)
5.14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须提供承诺书)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6.1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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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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