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招标范围为:化肥厂合成氨炭黑水处理、丁辛醇重组分、缩合废水处理、苯(甲苯)装卸车业务、液氨(氨水)、浓硝酸装车、水银碱卸车、正丁醛、异丁醛、辛醇、丁醇装车业务。
2.2服务内容:根据吉林石化公司生产实际需要,通过公开招标将化肥厂合成氨炭黑水处理、丁辛醇重组分、缩合废水处理;苯(甲苯)装卸车业务、液氨(氨水)、浓硝酸装车、水银碱卸车、正丁醛、异丁醛、辛醇、丁醇装车业务外包。
2.3 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2.4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5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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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业务范围 |
具体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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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成氨炭黑水处理、丁辛醇重组分、缩合废水处理 |
通过化工装置处理来自合成氨装置的炭黑水、丁辛醇装置的重组分和缩合废水 |
654.1631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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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苯(甲苯)装卸车业务、液氨(氨水)、浓硝酸装车、水银碱卸车、正丁醛、异丁醛、辛醇、丁醇装车 |
苯(甲苯)汽车装卸车、液氨(氨水)、浓硝酸汽车装车、水银碱汽车卸车、正丁醛、异丁醛、辛醇、丁醇火车装车和汽车装车 |
580.1069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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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含13%增值税) |
1234.27万元/年 |
2.6报价方式:投标人公司必须在保证招标方生产运行安全的前提下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最高限价,否决投标。投标人应为派驻服务人员提供符合甲方规定的体检、商业保险、用餐,相关费用包含在承包总价中,由投标人承担。健康体检,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岗位体检要求,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商业保险,投标人必须为派驻员工参保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投标人派驻的服务人员在相关单位食堂用餐,需签订用餐协议,按协议价格结算用餐费用。每月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考核结果,以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最终审定金额为准,支付结算款,结算总价不超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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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业务范围 |
具体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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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成氨炭黑水处理、丁辛醇重组分、缩合废水处理 |
通过化工装置处理来自合成氨装置的炭黑水、丁辛醇装置的重组分和缩合废水 |
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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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苯(甲苯)装卸车业务、液氨(氨水)、浓硝酸装车、水银碱卸车、正丁醛、异丁醛、辛醇、丁醇装车 |
苯(甲苯)汽车装卸车、液氨(氨水)、浓硝酸汽车装车、水银碱汽车卸车、正丁醛、异丁醛、辛醇、丁醇火车装车和汽车装车 |
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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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含13%增值税) |
万元/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
无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吉林石化公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受到集团公司级或吉林石化公司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惩戒。
3.5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以“天眼查”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5-11-18 12:00:00至截止时间 2025-11-24 08: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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