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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5年某学院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标包二)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7 收藏项目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2招标内容为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5年某学院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所需的软硬件,预估金额为353万元(不含税),其中标包一预估金额为274万元(不含税),标包二预估金额为79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标包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5年某学院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所需硬件设备包括:宿舍全光网改造设备、网络代拨设备、核心交换设备、全网上网行为管理设备、下一代防火墙设备、日志分析管理设备、运维安全管理设备、安全感知管理设备及潜伏威胁探针设备。订单供货安装调试期:自招标人订单下达之日起18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标包二: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5年某学院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所需软件包括:认证计费系统软件、5G融合认证软件、学工系统软件。订单供货安装调试期:自招标人订单下达之日起28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实施地点:秦皇岛市,招标人指定地点。项目完成后,运行正常,即具备验收标准,由招标人组织验收。验收是否合格及有效日期,以签订的验收报告为准。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5年某学院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标包一)

硬件设备

/

/

秦皇岛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2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2025年某学院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标包二)

软件

/

/

秦皇岛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本项目划分标包。本份采购文件为(标包二)。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2.1(标包二)中标人数量:1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标包

序号

设备/软件名称

采购明细

标包一

1

宿舍全光网改造设备

面板AP

无线主机设备

2

网络代拨设备

网络代拨设备

3

核心交换设备

核心交换设备

4

全网上网行为管理设备

全网上网行为管理设备1

全网上网行为管理设备2

5

下一代防火墙设备

下一代防火墙设备

6

日志分析管理设备

日志分析管理设备

7

运维安全管理设备

运维安全管理设备

8

安全感知管理设备及潜伏威胁探针设备

安全感知管理设备

潜伏威胁探针设备

标包二

1

认证计费系统软件

认证计费系统软件

2

5G融合认证软件

5G融合认证软件

3

学工系统软件

学工系统软件

 1.2.1(标包二)中标人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备注

1

标包一面板AP

1100

元/台

2

标包一无线主机设备

11600

元/台

3

标包一网络代拨设备

284800

元/台

4

标包一核心交换设备

250000

元/台

5

标包一全网上网行为管理设备1

190000

元/台

6

标包一全网上网行为管理设备2

110000

元/台

7

标包一下一代防火墙设备

244800

元/台

8

标包一日志分析管理设备

70000

元/台

9

标包一运维安全管理设备

60000

元/台

10

标包一安全感知管理设备

180000

元/台

11

标包一潜伏威胁探针设备

120000

元/台

12

标包二认证计费系统软件

120000

元/套

13

标包二5G融合认证软件

100000

元/套

14

标包二学工系统软件

570000

元/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果为代理商,本项目标包一“网络代拨设备、核心交换设备、下一代防火墙设备”,分别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委托其他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由制造商和代理商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制造商分公司、办事处的授权书无效)。

本项目标包二软件产品分别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委托其他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由制造商和代理商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制造商分公司、办事处的授权书无效)。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5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 投标人其他基本资格要求:

①人员配备要求具体如下:

标包一:投标人订单供货安装调试期内须至少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名,项目实施人员5名;保修期内派遣2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场(驻场人员可以与项目实施人员兼任)。

标包二:投标人订单供货安装调试期内须至少为本项目配备软件部署实施人员3名。

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须包含国徽与人像面)扫描件。

②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2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3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标包一: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具备的信息化系统设备销售类项目实施经验含税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标包二: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具备的软件开发或销售类项目实施经验含税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

证明材料:1)买卖双方盖章的单项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框架协议和对应的买卖双方盖章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2)上述证明文件中应能清晰体现投标人名称、合同内容、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3)对于电子订单或结算单据,订单或结算单据中须包含用户电子章,若订单或结算单据无用户电子章,则必须打印后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或合同章或用户使用部门章,否则无效。4)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据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含税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据的,以订单为准)。合同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5)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包含其所代理制造商的实施经验。
   2.3.8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08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24日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09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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