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部署高通量双频型卫星背包基站和空投版卫星背包基站,提升应急通信服务能力。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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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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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投型卫星背包基站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套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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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双频型卫星背包基站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套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53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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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数量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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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 |
1 |
约70% |
第2名评标价高于或等于第1名评标价0.9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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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约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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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约60% |
第2名评标价低于第1名评标价0.9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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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约40%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1)本项目投标产品(卫星便携站)允许代理制造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授权函。
2.1.5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止的同类项目(双频卫星站)业绩累计金额900万元(含税)及以上。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可接入到卫星网络运营商系统,并提供卫星网络运营商出具的天线入网核准证或允许入网说明。
2.3.3 投标产品中包含的Ka一体化机、Ku收发信单元(包括KU BUC功率放大器、LNB低噪声放大变频器)应具备工信部发布的《型号核准证》。
2.3.4 本项目采购涉及到的投标产品,须按国家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如投标阶段无法提供,需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设备发货前完成办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3.5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产品测试要求
(1)本项目将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产品的产品测试,产品测试结果将作为本项目初步评审依据。未按招标人要求参加产品测试,或产品测试未通过,则不能通过初步评审。测试技术指标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附录。
(2)潜在投标人须在收到招标人产品测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产品测试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产品递交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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