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用品配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用品配送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2,3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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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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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用品配送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或累计结算货款达到合同总价230万元,以先到者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用品配送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为货物采购,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标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中小微企业应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职工食堂食品用品配送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未被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至 2025年11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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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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