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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城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谈话场所升级改造项目物资(材料)采购-公告
日期:2025-11-17 收藏项目
一、招采条件
本招采项目为滨海新城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谈话场所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所需的物资(材料)采购已具备招采条件,现进行物资招采。

二、招采内容及要求
招采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物资(材料)采购清单。

项目最高限价(元):86303.00。

三、技术标准要求
物资(材料)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若上述标准做出修改时,则以修改后的新标准为准。质量等级要求:合格,质量保修期为2 年。(若物资(材料)生产商承诺的质保期长于约定质保期的,以该物资(材料)生产商承诺的质保期限为准)。

四、供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物资(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后15 天内供货(具体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交货地点在工程项目现场。

五、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本次招采要求响应单位须具备
1.营业范围要求:响应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能力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保质保量及按时供应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响应单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有关标准。

5.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响应单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响应单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5)参加本项目招采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本招采项目采购人对响应单位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7.本次招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招采文件的获取、确认及答疑

1.获取期限:2025 年11 月18 日起至2025 年11 月20 日,每日上午9:00

至12:00 时,下午15:00 至18:0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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