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TTDL-C2025-0021 项目名称:香江花城消防设施损坏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1 元 采购需求:香江花城消防设施损坏修复项目工程,需要维修的项目清单包括:火灾报警系统故障、停机;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损坏,需集中更换;地下室排烟系统损坏,需要更换;地下车库卷帘门损坏;屋顶水箱补水装置故障,水箱锈蚀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4.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供应商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8.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磋商相关说明(二) 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取得合格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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