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技函〔2025〕104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
2.1.2项目概况:
苏北运河干(支)线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落实总书记对江苏提出的“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聚焦通道内860.7公里航道及沿线18个船闸(其中,沙集、刘集、芒稻、宝应、运东、樊川、盐邵船闸为本次数字化转型建设,苏北运河11个船闸依托既有工程建设,相关建设成果纳入考核),开展沙集、刘集等7个船闸智慧船闸建设,提升船闸基础设施智慧化水平;开展徐洪河、泰东线等347.94公里航道外场感知设施建设,提升航道运行监测水平;开展徐州、东台、泰州3个智慧水上服务区建设,规范船舶停靠,提升服务水平;开展电子航道图“一张图”服务与港航联动服务系统建设,实现港航数据交换共享,创新跨流域互联互通机制,推动长三角区域电子航道“一张图”服务。
2.1.3合同估算价:详见“投标人须知”。
2.1.4工期要求:15个月(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5个标段,即SZH-SBSG1、2、3、4、5标段,
①SZH-SBSG1标段:苏北运河宿迁中心港至淮安新港航段数字孪生建设;苏北运河重点区域水位计(通航桥梁净空监测)建设;主机与存储、通信网络、网络安全等设备的建设(具体实施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②SZH-SBSG2标段:徐州刘集船闸、沙集船闸集中控制系统、智慧船闸建设,蔺家坝船闸数字孪生建设,市级港航一体化平台建设,徐洪河(徐州段)智慧航道建设,徐州智慧水上服务区建设,主机与存储、通信网络、网络安全等设备的建设,以及负责整个苏北运河干(支)线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施工项目总体牵头工作(具体实施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③SZH-SBSG3标段:盐宝线(盐城段)、盐邵线(盐城段)、泰东线(盐城段)智慧航道建设,盐城东台智慧水上服务区建设,主机与存储、通信网络、网络安全等设备的建设(具体实施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④SZH-SBSG4标段:扬州市芒稻、宝应、运东、盐邵、樊川五座船闸智慧船闸建设,芒稻船闸数字孪生建设,芒稻河、盐宝线(扬州段)智慧航道建设,市级航闸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主机与存储、通信网络、网络安全等设备的建设(具体实施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⑤SZH-SBSG5标段:泰东线(泰州段)、盐邵线(泰州段)智慧航道建设,泰州智慧水上服务区建设,市级航闸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主机与存储、通信网络、网络安全等设备的建设(具体实施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设备的供货、运输、交付、安装等,系统软件的需求分析、深化设计、系统开发、系统集成与调试、第三方测评、安全等级测评、系统测试以及试运行、验收、操作培训、文件、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运维服务、质保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以及与省市各级系统衔接配套等全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资质条件:
(1)SZH-SBSG1标段: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承担施工工作的各方)应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SZH-SBSG3、SZH-SBSG5标段: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承担施工工作的各方)应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SZH-SBSG2、SZH-SBSG4标段: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承担施工工作的各方)应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1.2业绩条件:
(1)SZH-SBSG1标段: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应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信息化或智能化工程建设项目。
(2)SZH-SBSG3、SZH-SBSG5标段: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应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信息化或智能化工程建设项目。
(3)SZH-SBSG2、SZH-SBSG4标段: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应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信息化或智能化工程建设项目。
注:上述“信息化或智能化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施工合同范围包含信息化或智能化工程建设的项目;或合同范围仅为信息化或智能化工程建设的施工项目,下同。
3.1.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承担施工工作的各方)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信誉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等级为准);独立投标人以其施工类信用评价等级为准;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以其施工类信用评价等级为准,联合体中承担软件开发工作的单位,以其服务类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SZH-SBSG1标段:
a.项目经理(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信息化或智能化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总工):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信息化或智能化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2)SZH-SBSG3、SZH-SBSG5标段:
a.项目经理(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信息化或智能化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总工):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信息化或智能化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3)SZH-SBSG2、SZH-SBSG4标段:
a.项目经理(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信息化或智能化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总工):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信息化或智能化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3)其他条件: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上述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近三个月(2025年7月-2025年9月或2025年8月-2025年10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养老保险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视为本单位)]。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免征缓缴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可以是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或承担软件开发工作的单位。
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7日21:30,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23:59。
(2)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9: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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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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