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湖北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验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采购人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湖北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验证项目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湖北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验证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咨询机构。
(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城商行(资产规模5000亿元及以上)预期信用损失法验证项目实施经验案例(需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六)拟派项目经理至少有8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实施国内商业银行(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预期信用损失法验证项目不少于2项(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或合作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需有该人员姓名全称的明显标注)。
(七)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的事件,不存在与采购人有任何直接或潜在的利益冲突等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上内容需提供承诺函。
(八)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项目实施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11月17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21日17时00分。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至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时30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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