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BJFH-2025-采2942.项目名称#****局2026年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评审服务3.预算金额:********万元。4.最高限价:********万元。5.采购需求:(1)对所有中央及省级资金所涉及项目进行评审,主要是根据省商务厅印发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对申报企业或项目承担企业提供的项目资料、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考查,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对项目审核评议,分析风险点,并出具评审报告及意见。审核依据#****局提供。(2)###市级专项资金所涉及项目进行评审,主要#****局印发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对申报企业或项目承担企业提供的项目资料、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考查,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对项目审核评议,分析风险点,并出具评审报告及意见。审核依据#****局提供。(3)对先补后实施的项目资金所涉及的资料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进行评审,协助业务科室共同验收,主要针对财务管理部分,并出具评审报告,需要时,会签验收清单。审核依据#****局提供。(4)对大型促消费活动的效果在财务管理及可取证资料层面进行复核,并审核评审活动过程及结果是否符合合同约定。(5)对财政部门及商务厅要求的大额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6.服务期限:1年;7.项目是否预留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2供应商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在“****网站、中****网(********)查询及**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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