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云谷公寓穿梭巴士租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07
2)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云谷公寓穿梭巴士租赁项目
3)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贰拾捌万叁仟捌佰元整(¥283,800.00)
4)采购需求: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云谷公寓穿梭巴士租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如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服务期间,无违约或违法行为且经采购人组织的履约服务评价为优秀的,采购人可考虑与中标人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总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续约价格延续本合同的价格不做调整。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
4)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6.特殊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客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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