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德兴市智能装备先进机械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
2、建设地点:德兴市高新区工业园
3、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总用地约545.43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7.06万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5.32万平方米,研发楼总建筑面积1.74万平方米。标准厂房、研发楼的建设内容:1、标准厂房地块一:占地约9.28亩,建筑面积约8564.72平方米;2、标准厂房地块二:占地约96.09亩,建筑面积约8.3367万平方米;3、标准厂房地块三:占地约87亩,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约6.1268万平方米,研发楼建筑面积约1.74万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园区场平工程、道路工程、综合功能站、供热管网、燃气管道、排水箱涵、雨污水管网、配电工程、强弱电管网、园区防护设施、充电桩工程、广告牌建设及其它配套设施工程等。
4、招标范围:用地红线范围内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包括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机电(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专业、室外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消防、车行、人行、管线、无障碍等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提供对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技术服务支持,对设计结果负责,并能顺利通过审批。
5、项目总投资:约52898.08万元,建安费约43154.18万元,本项目设计费暂定192万元。
6、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7、本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近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和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3)资质证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
(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并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近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和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5)企业业绩:投标人提供开标当月前近 60 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内总建筑面积达到170000㎡(满足80%即可)及以上的类似厂房设计业绩,其中设计内容需包含初步设计。业绩一律凭1种以上(含1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即:主要施工图、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设计审查备案表等,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注:投标企业提供的设计业绩需真实有效,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业绩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包括投标委托代理人)。
(7)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人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未提供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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