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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古高速过境洋中镇溪旁村桥头自然村供水设施迁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X宁招[2025]-027号
项目名称:宁古高速过境洋中镇溪旁村桥头自然村供水设施迁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宁古高速过境洋中镇溪旁村桥头自然村供水设施迁改工程
1
********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 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等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特定资格1:供应商须具备①三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特定资格2: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资格承诺函: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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