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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处理外包项目(云维助手五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7 收藏项目
三、项目情况:

该项目由投标人提供人员辅助招标人行内员工,针对重点客群,开展线上触达、客群经营工作。根据不同的服务单位,本项目设置2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服务内容
标段一:省行云维 省行云维外包具体工作包括:①个人金融创新实践。智能外呼模型优化“基础服务”,外包人员通过人工外呼“基础服务”,持续优化人工外呼话术,协助行内员工训练、迭代、更新智能外呼模型。②个人贷款通知回访。外包人员通过人工外呼“基础服务”,开展个人贷款客户信息核查回访等工作。③客服运营服务支持。接听客户各类投诉电话,并通过人工外呼“基础服务”回复客户。④辅助客群经营。外包人员协助行内员工开展重点客群经营,通过人工外呼触达服务客户,提供辅助性服务,主要包括“基础服务”、“全量金融资产”、“手机银行”、“快捷支付”、“数字人民币”、“个人养老金”、“企业微信”、“信用卡”(含分期)、“个人贷款”、“社保卡”等业务(包括作为该业务前提条件的账户开立/激活等)。
标段二:分行云维 分行云维外包具体工作为辅助客群经营,即外包人员协助行内员工开展重点客群经营,通过人工外呼触达服务客户,提供辅助性服务,主要包括“基础服务”、“全量金融资产”、“手机银行”、“快捷支付”、“数字人民币”、“个人养老金”、“企业微信”、“信用卡”(含分期)、“个人贷款”、“社保卡”等业务(包括作为该业务前提条件的账户开立/激活等)。

标段一:省行云维折算后每年简单基础服务业务量预计75.25万笔,需配置外包人员不少于35人。

标段二:分行云维按地区分为三个区域,业务量份额划分规则: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服务地点为南京、扬州、淮安、镇江、常州;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服务地点为无锡、盐城、泰州、宿迁;排名第三的中标人服务地点为南通、连云港、徐州。具体区域服务人数要求及业务量预测情况如下:

区域 服务地点 服务人数 简单基础服务业务量预测(万笔/年)
区域一 南京 134 219.22
扬州 40 73.37
淮安 28 92.35
镇江 38 74.93
常州 48 75.56
区域一合计 288 535.43
区域二 无锡 116 217.70
盐城 46 123.48
泰州 36 58.57
宿迁 24 60.10
区域二合计 222 459.85
区域三 南通 120 211.59
连云港 26 82.34
徐州 46 96.50
区域三合计 192 390.42
分行云维合计 702 1385.70

中标人数量:标段一:1名中标人;标段二:3名中标人(标段二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服务地点为区域一;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服务地点为区域二;排名第三的中标人服务地点为区域三)。

投标人同时参与标段一、标段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最高限价(含税):简单基础服务:5元/笔。

资金来源:自筹。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根据项目后评价情况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由招标人各用人机构指定当地派驻地点。

服务范围: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及其辖内分支机构。

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投标段内的所有产品/服务进行投标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体现经审计)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

3.投标人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标段一适用)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银行业或金融监管机构外呼同类项目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有效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合同内容、签订时间、合同关键页等合同信息,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同时须提供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查询发票内容的截图)。

4-2、(标段二适用)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银行业务外呼同类项目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有效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合同内容、签订时间、合同关键页等合同信息,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同时须提供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查询发票内容的截图)。

5、投标人须提供为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2025年7月1日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提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分包: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包件,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起至2025年11月2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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