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惠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2026年配网通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惠州、汕头地区)技术服务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三次采购)
1.2 采购人: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1.3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4业务类别:服务类
1.5资金来源:自筹
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采购模式:框架采购
1.8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项目工期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1.9框架有效期的管控措施如下:
1.9.1框架协议期内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1.9.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的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的80%,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1.10履约说明:
(1)业务委托方式: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凭借经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系统审批的订单向服务商下达服务订单。
(2)考核机制:
a.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发生实际履约时间超出承诺履约时间,影响需求单位的服务质量累计达3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损失;
b.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拒绝履约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c.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发生服务质量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发生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风险的,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损失。
(4)退出机制:
a.如非不可抗力因素,成交供应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退出框架协议。
2.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及采购范围
2.1 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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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预估金额 (万元,含税6%)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成交人数 |
成交比例 |
采购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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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惠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2026年配网通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汕头地区)技术服务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
DF-F-25-10-04-02-01 |
惠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2026年配网通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汕头地区)技术服务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
50 |
1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项目工期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
1 |
100% |
不收取 |
说明: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的,合计2个标包;报价人按标的递交响应文件,同个报价人不同标的可兼投不得兼中,标的1项目信息详见本项目第一次采购公告。
2.2 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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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范围 |
|
DF-F-25-10-04-02-01 |
惠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2026年配网通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汕头地区)技术服务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
现场踏勘、调研、收集资料,编制提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按照评审意见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技术服务。具体以项目委托单为准。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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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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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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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必须按照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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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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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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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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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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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范围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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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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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得存在的情形:报价人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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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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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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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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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电力行业 (送电、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标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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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在报价单位登记注册,且须提供报价人报价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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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7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11月20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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