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州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项目酒店智能化工程已分别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103-410154-04-01-275329,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项目酒店智能化工程
2.2招标编号:(请登录)
2.3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05436平方米,拟总建筑面积约27249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614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11020平方米。
2.4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内环北路,龙源西二街东
2.5合同估算价:25960000.00元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智能化系统设备及所含的工程材料、设备、配件的采购、加工、安装、调试、成品保护、保修等所有工作内容,及因施工需要而产生的与总包单位配合及验收等。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至少一项单项金额≥8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业绩需出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材料等);
3.5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提供,或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因素(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处罚(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自然人查询须填写姓名及身份号】;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其他要求:(1)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主要负责人信息)网页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
(3)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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