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KJ-CS-2025102301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宫腔检查镜及宫腔电切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其中采购包1预算价为:10万元;采购包2预算价为:20万元)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其中采购包1预算价为:10万元;采购包2预算价为:20万元)
(六)采购需求: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宫腔检查镜及宫腔电切镜采购项目,分2个采购包,采购包1为:宫腔检查镜一套;采购包2为:宫腔电切镜一套;供应商可投其中一个采购包,也可投多个采购包,且可兼投兼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运行完成。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供应商具备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若为产品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若为产品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24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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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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