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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8年长沙市分公司职工食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7 收藏项目
1、 项目名称:2025-2028年长沙市分公司职工食堂外包项目

2、 招标编号:ZHLX

3、 项目概述及内容:
(一)采购内容及预算
1.采购内容:
(1)长沙市分公司本部及四区四县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其中本部一日三餐全年 357 天,区县分公司260 天餐饮服务。采取包工包料方式,采购人免费提供场地、水电费、燃气费、刷卡机、水电管道、厨房部分设施设备,成交供应商按照邮政企业指定功能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本项目年度采购预算约232.572 万元,3 年采购总预算约697.716 万元。

服务范围:
1.提供餐饮服务:包括早、中、晚餐、接待用餐、培训用餐、会议用餐等; 2.仓库管理:包括 当日值班人员检查,关好水、电、燃气、门窗,并做好记录。库房钥匙由专人保管并承担保管责任,不得随意移交他人 ;
3.区域内卫生:包括 外包商应做到每餐厨具、碗筷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厨房卫生干净整洁,职工用餐后餐桌、凳椅及地板做到及时打扫,每餐后应整体大扫除,并用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
4.其他:满足工作日各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遇会议或招待时应及时响应,满足会议及招待相关餐饮服务;
5.项目区域:长沙市分公司本部及8 个区县邮政职工食堂的外包经营。

各标段企业成本预算明细具体情况见下表:

标段一预算明细:

标段号

服务内容

年预算金额/

预计年度用餐天数

早餐最高限价/元

午餐最高限价/元

晚餐
最高
限价/元

早餐
预计
用餐
人数/个

午餐
预计
用餐
人数/个

要求配置服务岗位/个

备注

标段一

长沙市分公司本部食堂外包

141372 0

357

4

10

/

240

300

8

早餐参考单价
8 元/餐(企业承担4 元/餐),中餐(标准餐)定价为12 元/餐
(企业承担10
元/餐,职工承担2 元/餐)

标段二、三、四、五、六预算明细:

标段号

服务内容

年预算
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月

年度
服务
期限
(月)

早餐预计用餐人数

午餐预计用餐人数

晚餐预计用餐人数

要求配置服务岗位/

备注

标段二

天心区食堂外包

72000

6000

12

15

28

 

1

标段二、三、四、五、六员工预计
自付早餐参考
单价6 元/餐,
午餐参考单价
10 元/餐,全部
由职工承担,年
度用餐天数260。

雨花区食堂外包

72000

6000

12

35

42

 

1

开福区食堂外包

96000

8000

12

35

65

 

1

岳麓区食堂外包

96000

8000

12

20

40

 

1

标段三

浏阳分公司食堂外包

144000

12000

12

40

60

20

2

标段四

宁乡分公司食堂外包

144000

12000

12

50

120

30

3

标段五

望城分公司食堂外包

144000

12000

12

20

50

20

2

标段六

长沙县分公司食堂外包

144000

12000

12

60

110

50

3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长沙市分公司企业支付部分,据实结算。企业支付部分费用=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用餐人数(刷卡机或职工就餐统计表取数),其他部分由职工按照参考单价*中标折扣自付;非长沙市分公司职工就餐时按实全额自付。

(二)标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6 个标段,每个标段选择中标供应商一名,允许投标多个标段,允许中标多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划分

采购内容(品目)

年度采购预算(万元)

三年总预算(万元)

标段一

本部食堂外包

141.372

424.116

标段二

四区食堂外包

33.6

100.8

标段三

浏阳县食堂外包

14.4

43.2

标段四

宁乡县食堂外包

14.4

43.2

标段五

望城县食堂外包

14.4

43.2

标段六

长沙县食堂外包

14.4

43.2

合计

232.572

697.716

(三)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采取框架协议方式,本次采购结果有效期为三年,合同首签一年,合同到期前,双方无异议且合同履行正常,后评价合格,经相关审批流程后可再签订一年,可续签两次。合同履约期间如年度后评估评为D 级或列入集团公司、省分公司黑名单或其他退出行为,合同自动终止;采购金额满总预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

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餐饮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等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服务内容。

3.投标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投标人提供承诺)

4.接到中标通知后,非因招标单位原因,中标单位必须能够在30 天内完成外包服务的承接,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
6.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为共同推动外包业务高质量发展及资源共享,中标人应承诺派驻在招标人处的员工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年终奖等薪酬福利,由中标人统一签订批量代付业务协议,通过项目所在地邮政企业的邮政储蓄账户进行发放。中标人派驻在招标人处的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险,通过项目所在地的邮政企业协办,从中邮人寿保险出单。中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纳入后评估打分事项。

9 中标供应商必须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及按照当地人社局相关要求在湖南省内为其员工购买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防暑防寒费。中标供应商按季度定期将涉及的合同服务人员信息及为其服务人员购买社保情况、防暑防寒费发放情况等报送给长沙市分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及人力部门),如发现有未及时缴纳保险的情况,将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10.投标人因拖欠员工薪资发放、不按规定缴纳员工社保及其它费用、管理不善等原因,引发邮政公司重大舆情并影响邮政品牌声誉的,考核外包供应商100 万元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引发较大舆情的,考核外包供应商50 万元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引发一般舆情的,考核外包供应商10 万元并纳入后评估管理考核。

(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4.投标人价格不超过控制价。

5、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期间仅对报名资料齐全性进行审核,资格合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定为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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