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蜀山场地无人牵引车系统设备租赁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
ZYT
3.项目概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蜀山场地无人牵引车系统设备租赁,预算金额:84万元(人民币,含税)。
4.采购内容:
4.1本次采购内容:租赁蜀山场地3辆无人牵引车系统设备,总预算为84万元(含税,税率13%)。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技术(服务)规范”。
4.2 供货地点:安徽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4.3 租赁期限:2 年。
4.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中国邮政的各项规范要求。
4.5 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 1
应文件。
(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84 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具有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5.2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安徽邮政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范围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5.6 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地址、CPU信息/CPUID 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2
段予以否决。
注: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6.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7日17时30分至2025年1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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