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漯采磋
2、项目名称:两县结核病实验室检测设备试剂配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最高限价:79972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全自动医用PCR检测系统、分枝杆菌核酸检测系统、全自动分枝杆菌培养监测仪及检验试剂,详细内容及参数见磋商文件;
(2)质量要求:合格;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4)质保期: 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3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供应商若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 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8日 至 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项目编号:漯采磋
2、项目名称:两县结核病实验室检测设备试剂配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最高限价:799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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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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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20250057901 |
两县结核病实验室检测设备试剂配置项目三次 |
800000 |
799720 |
(1)采购内容:全自动医用PCR检测系统、分枝杆菌核酸检测系统、全自动分枝杆菌培养监测仪及检验试剂,详细内容及参数见磋商文件;
(2)质量要求:合格;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4)质保期: 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3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供应商若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 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8日 至 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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