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安徽省天丰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监狱管理局皖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批文名称及编号:皖中字〔2025〕49号
1.4招标人:安徽省天丰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1.5项目业主:安徽省天丰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1.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天丰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AGZ02422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
2.6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EPC),包括但不仅限于物流中心主体、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的设计与施工,室外配套的设计与施工,仓储设备的采购与安装,服装专业软件的采购与安装等。总建筑面积4971.29平方米。
2.7合同估算价:850万元
2.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EPC),包括但不仅限于物流中心主体、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的设计与施工,室外配套的设计与施工,仓储设备的采购与安装,服装专业软件的采购与安装等。项目总建筑面积4971.29平方,其中地上面积4256平方,地下面积715.29平方。建筑高度10.85米,最大单跨27.8米,为钢结构建筑。
2.10项目类别:设计施工一体化
2.11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具备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3)施工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1)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49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58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设计一体化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中(1)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中(2)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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