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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
暂估数量(个) |
单价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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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灯-E灯头 |
30 |
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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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灯-K灯头 |
200 |
1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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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灯-K灯杆 |
160 |
725 |
2.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单价,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二、对谈判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谈判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8.如谈判供应商为非制造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品牌制造厂商出具的代理销售证书或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
9.庭院灯-E、庭院灯-K须提供检测报告(响应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1)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光学检测报告和安规检测报告(报告日期须在2021年1月1日以后),检测结果必须满足技术文件相关指标要求(详见第三章 ①Ⅰ、普通型LED庭院灯(E型)(灯头)技术要求 Ⅳ、检验要求 表一“2至13项”②Ⅰ、普通型LED庭院灯-K技术要求 Ⅳ、检验要求 表一“2至13项”,有一项不满足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谈判供应商须提供所投灯具由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对灯头材质的检测报告(灯头材质需符合GB/T 15115 压铸铝合金标准,灯体应采用高压压铸铝YL113模具成型(必须在检测报告中有“高压铸铝一次成型”的描述),不满足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11.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谈判要求
(请登录)四、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0日下载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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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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