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52
项目名称:施秉县X8C9高碑至马路公路灾毁抢修保通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114014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578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578000元
采购需求:施秉县X8C9高碑至马路公路灾毁抢修保通项目,本项目共涉及10个水毁隐患点。
标项
标项名称:施秉县X8C9高碑至马路公路灾毁抢修保通项目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157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施秉县X8C9高碑至马路公路灾毁抢修保通项目,本项目共涉及10个水毁隐患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60 日历天(2 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或组织,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7日23时59分至 2025年11月21日 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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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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