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第二采油厂产生的含油污泥(071-001-08)、报废的铅蓄电池(900-052-31)进行合规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整个收集、拉运、利用、处置流程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具体工作量以招标人实际工作量为准。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3服务地点:华北油田公司第二采油厂所属区域。
2.4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3.投标人满足以下(1)或(2)要求之一:
(1)依法取得合格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中核准的经营方式须满足本项目需求,经营类别中须包含危废代码071-001-08和900-052-31。
(2)依法取得合格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中核准的经营方式须满足本项目需求,经营类别中须包含危废代码071-001-08)和合格有效的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下发的有关废铅蓄电池(900-052-31)收集的函件。同时,具有与有废铅蓄电池处置资质的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第三方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中须包含危废代码900-052-31。
4.2022年6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应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并结算的金额在90万元(含税)及以上的处置含油污泥(危废代码071-001-08)的业绩。投标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业主信息、合同内容、合同总额及签字盖章页)、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影印件、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的截图。业绩金额、业绩时间均以结算发票为准。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11-17 18:00:00至2025-11-24 18:00: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税)/标包。
六、开标开标时间:2025-11-28 08: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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