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市中区公园绿地提升改造EPC工程总承包已经由枣庄市·市中区备案,招标人为枣庄市市中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中区公园绿地提升改造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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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枣庄市市中区 2、工程规模:为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打造整洁有序、功能完善的城市公共空间,切实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市中区拟启动城市空间建设工程项目,具体涵盖金钻游园、檀光游园、翠园、邵庄游园等游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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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规定),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资质可以使用);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含)及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 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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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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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 至 2025年12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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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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