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石油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土左第二加油站等12座加油站低成本改善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4.16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土左第二加油站等12座加油站低成本改善,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土左第二加油站等12座加油站低成本改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和安全许可证)
(3)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入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库成员或内蒙古销售公司2025年检维修承包商资源库(注:提供承包商库证明材料)
(二)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资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
(三)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出之日)承担并完成过类似业绩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
(四)财务要求: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五)商业信誉:
(1)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委现场查询)
(2)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单(评委现场查询)。
(3)供应商承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n)的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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