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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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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标段一) |
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渤海湾1区船舶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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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标段二) |
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渤海湾2区船舶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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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标段三) |
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广东区域(除深圳外)船舶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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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标段四) |
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深圳区域船舶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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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在招标文件各项条款中,除非明确说明所针对的标段,否则,是对所有标段的共同要求。 2. 投标人应以标段为单位,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选择自身符合资格要求并能够开展业务的标段进行投标,单一投标人允许中标多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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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
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9月,注册资本5亿元,是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深圳海运协会副会长单位。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深圳能源集团电煤运输和海上散货运输业务,拥有和经营着一支由6条巴拿马型散货船组成的船队。本次招标项目针对公司2026-2027年内贸船舶代理需求选取船舶代理服务商。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招标方筛选出2026-2027年度具备专业服务能力、丰富行业经验及良好信誉的船舶代理机构,保障招标方所属船舶在各挂靠港口的业务高效开展,满足船舶代理全流程服务需求。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3.1登轮与现场服务:船舶抵港、开航及必要时“船到人到”,提供实时服务与现场协助;
3.2通讯保障:确保船舶挂靠期间与招标方的电邮、电话、传真等通讯渠道无障碍,高效协调船岸业务;
3.3信息更新:及时提供港口、海事发布的航道水深、潮汐表、泊位能力、收费标准等技术信息;
3.4文件与事宜办理:提供船舶挂靠所需全部文件(含靠离泊计划、货物操作信息),完成招标方下达的各项任务;
3.5强制引水服务:每航次必须提供合规引水服务;
3.6业务统筹安排:协调货物配积载、装卸、泊位、引航、拖轮、加油水、船员遣返、物料供应等事宜;
3.7手续协助:协助办理承运验收、水尺商检、货物交付手续;
3.8费用结算:代收代付运杂费,按标准审核港口费用,提供航次费用清单及增减项说明;
3.9疏港协调:协调相关方保障船舶装卸货按计划落实;
3.10费用监督:监督港口操作流程,在安全前提下合理降低当航次费用;
3.11监管与应急协助:配合处理安监、海事等部门事项,协助解决船舶、船员突发事件及货运事故;
3.12船员与人员服务:满足船员合理需求,提供人员上下船交通、登轮手续办理及快递收寄服务;
3.13单证管理:缮制装卸事实记录、航次费用预估等单证,船舶离港后24 小时内发送装卸事实记录至招标方;
3.14船期通报:接收招标方船期信息并通报当地港口单位;
3.15动态通报:船舶在港期间每日向招标方调度室报送船舶动态;
3.16其他交涉:落实与港航业务主管单位的其他交涉事宜。
本项目根据港口划分为四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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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区域 |
港口 |
内贸 (航次数) |
内转外或外转内 |
其他 (锚地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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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渤海湾1区 |
秦皇岛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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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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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唐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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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 |
1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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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渤海湾2区 |
长江及长江以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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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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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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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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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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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东(除深圳外)区域 |
惠州荃湾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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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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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圳区域 |
长江以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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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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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湾电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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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水道及锚地加油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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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上述停靠港口和停靠次数是根据往年情况预测,仅作为评标依据,实际情况可能与上述的数据有偏差,合同签订只约定单价,按实际发生服务次数和约定的单价结算。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2在拟投标区域(其中任一港口)的代理经营证明文件(如港口主管部门备案回执或与船东/港口签订的业务合同首页及签署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5.3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且近三年未因安全、质量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认定依据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重要提示:
7.1本项目采用单价合同模式,各标段实行合同总价上限管控,其中标段三的合同总价上限为300万元,标段一、标段二、标段四的合同总价上限均为200万元;当任一标段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对应总价上限,或该标段合同已履行至约定的有效期届满时,该标段合同即终止。
7.2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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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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