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中国电信中部大数据中心(网安基地)第二回外市电工程,项目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街道及径河街道内网安大道北侧的九通路旁,本次新建220kV大屋岗变至电信1#专变,单回电缆0.745km,采用ZC-YJLW03-64/110-1×1200mm²型号电缆,附件主要包含户外终端3只,GIS终端3只,绝缘接头3只,电缆高频暂态智能诊断装置2套等,土建通道利用已建的排管及顶管。本期工程投资为不含税469.69万元。
1.2项目承包方式:本次工程采用设计施工货物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包设计,包工,包主设备,包施工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
1.3工期:45个日历天。
1.4保修期要求:终验合格后2年。
1.5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参照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相关验收规范)。
1.6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合同有效期未届满但合同标的已履行完毕,则合同有效期终止)。
1.7本项目不划标段。
1.8本项目设置投标最高限价,设置设计费最高不含税限价为19.42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不含税限价为81.26万元,乙供设备最高不含税限价为369.01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
2.2.1设计方面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2.2施工方面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按照2025年7月1日发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施行);
(3)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须提交《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表》,申报供应商及其股东和高管人员近2年在中国境内(非中国电信项目)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情况。(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累计金额(含税)5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类EPC总承包业绩,或电力工程类设计业绩和电力工程类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首页,金额页、合同主要内容、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合同中未列明项目工作内容时,须提供经项目建设单位确认的项目工作内容证明材料(例如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2.4投标人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2.4.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2)担任过电力工程类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设计项目负责人经验。
2.4.2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1)担任过电力工程类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经验。
2.4.3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2)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担任过电力工程类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经验。
2.5施工单位项目人员安全生产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特种作业人员须具备应急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至少具备4名电工作业人员(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4名电工作业人员(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
2.6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6.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6.2产品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具备CMA或CNAS认证)出具的电力电缆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每项检测内容结论为合格,检测报告中生产单位或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应为投标人,且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报告真伪网上查询路径(不限于二维码或条形码或网址链接等方式)。
2.6.3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7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ZC-YJLW03-64/110-1×1200mm²型号电缆)的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如为制造商投标,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投标产品为投标人制造);如为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投标,否则均将被否决,不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9投标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6)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