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6年产能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论证报告及临时使用林地植被恢复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有关要求编制完成第五采油厂产能建设区域管线、井场、站点建设等涉及林地的使用林地情况的现场勘测调研和卫片比对分析,分别编制对应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植被恢复设计方案(如需要)两本报告】,并通过工程所在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和专家评审,根据占用林地性质最终取得对应的县、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并通过地方林业部门的验收。本项目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预计总金额123万元;第二标段预计总金额334万元。项目估算金额4570000.00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人需按照集中入围招标中标的对应区域进行投标,第一标段确定1家中标人,第二标段确定1家中标人。在前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2.4标段描述:第一标段为盐池区域,最终只选1家承包商;第二标段为定边区域,最终只选1家承包商;
2.5服务地点:采油五厂产建区域内
2.6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至2026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包括编制使用草地或林地可行性报告项目业绩一项。
人员要求:服务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均须为自有人员且不少于5人并在相关岗位工作。服务人员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林草业初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林草业初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5-11-24 23:59:00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5-12-11 14: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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