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交易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5000DRZ
预算金额(元):137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137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一体化系统基础运维项目(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3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主要为2025年度至2027年度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一体化系统的运维服务,预算金额为 1370000.00元/年。本项目运维服务包括财政业务运维保障服务、在线单位运维保障服务、适配器运维保障服务、tips 缴库运维保障服务、平台运维保障服务、研发技术支持服务、应急保障服务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二节商务要求中的服务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同时提供:a.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b.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要求: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a)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 〔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8日 至 2025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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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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