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2026-2028年分行办公大楼小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办公大楼小物业服务采购。
2.2招标范围:本次需采购分行本部大楼建筑本体内的物业服务,主要包括:办公区域设备运营维护及零星维修、保洁服务、会务接待、前台访客接待、停车管理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ldquo;招标人要求rdquo;中具体采购内容。
2.3服务地点:(请登录)
2.4中标单位数量:1家。
2.5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ldquo;投标人须知前附表rdquo;
2.6服务期: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 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注:
(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非独立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不含办事处、代表处)、高校的学院、医院的分院等)参与项目投标的除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外,还应额外提供下列2项证明资料:(如有)
①投标人上级法人单位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授权范围(须明确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履行相关义务等具体事项)、授权期限(应覆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及合同履行期)、所授权的具体项目名称(须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一致)。授权书格式自拟,但需包含上述必备内容,且文字表述清晰、无歧义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②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中载明或体现的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服务的合同),具有1个写字楼或办公楼物业管理的业绩。
注:
(1)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含框架合同/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应包括合同(含框架合同/协议)关键页(封面页、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盖章页),如服务内容未体现在合同中的,应额外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业主证明应有合同甲方加盖公章);
【合同内容页中涉及的敏感商业信息可作脱敏处理,但不得影响关键条款的完整性与可识别性。】
(2)业绩金额(有业绩金额要求的适用):
①合同中体现业绩金额的: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履行期间任意一张的结算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发票需包含购买方名称(与合同甲方一致)、销售方名称(与投标人一致)、发票金额、发票开具日期;
②合同未体现业绩金额的:应提供业主证明(业主证明应有合同甲方加盖公章)或提供对应合同的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金额应满足业绩要求,多张发票的可以累加。
(3)业绩主体认定:
①总公司投标:认可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名义签订的业绩合同(分支机构业绩视为总公司有效业绩);
②分支机构投标:仅认可投标分支机构自身名义签订的业绩合同。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 2023、2024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相关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存在违反下列任意情形的情况:
(1)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2)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3)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4)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3.5 投标人承诺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提供真实性承诺书。
(3)投标人需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物业服务人员配置,并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服务团队人员名单。
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ldquo;投标文件格式rdquo;中ldquo;承诺部分rdquo;,其中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物业服务人员配置承诺书格式自拟。
特别提醒:
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任意一条不满足,其投标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17日起至2025年11月23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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