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人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实施单位为大连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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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采购申请号 |
行号 |
分包名称 |
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 |
建设单位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服务期限(天) |
批复文件名称文号(资金来源) |
分项估算金额(万元) |
包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其他要求 |
限制中标 |
技术权重% |
商务权重% |
价格权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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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YLN25SDLF15P-9001002-8202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设备、线路、管道安装工程 |
1 |
1433132925743058944 |
10 |
大连市沙河口区机车厂JC【01】地块CD区(中海寰宇未来)电力工程-专业分包 |
大连市沙河口区机车厂JC【01】地块CD区(中海寰宇未来)电力工程-专业分包 |
新设1座开关站、5座配电站,顶管铺设,电缆沟挖掘,电缆井砌筑等土建施工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 |
合同签订之日起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
已签报 |
531.5067 |
531.5067 |
531.5067 |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近5年,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
项目经理要求: (1)应取得机电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执业工程范围应涵盖专业分包内容)。 (2)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无 |
50 |
1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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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YLN25SDLF15P-9001002-8302 |
输变电工程专业分包-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施工 |
1 |
1432396230218031104 |
10 |
大连城东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大连城东66千伏输变电工程 |
新建66kV城东变电站主控楼、消防泵房及综合楼(主体均为钢结构)的主体建筑、附属设施及配套照明通风采暖等;构支架、设备基础及预埋件;室内外电缆沟道及井、电缆支架及电缆保护管、站区供水管道、场地平整、围墙及大门、站内外道路及绿化、站区排水、挡土墙、防洪排水沟、地基处理、施工降水,全站沉降观测点、站区照明、市政接水、场地租用等土建新建内容。改造220kV双利变电站66kV间隔扩建新建设备基础、电缆沟道及通讯井、站区道路修复等全部土建扩建内容。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 |
合同签订之日起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0天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0天 |
已签报 |
621.041371 |
621.041371 |
621.041371 |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近5年,投标人具有输变电工程业绩。 |
项目经理要求: |
/ |
无 |
50 |
10 |
4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结果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2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5日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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