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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5-FW-255 项目名称: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月份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不得为“****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网”(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以****网上查询结果为评审依据);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且与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自然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非联合体磋商的声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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