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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G

项目名称: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71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71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1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21714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217140.00

 

 备注:详细的数量及技术需求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具体实施以最新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未被“信用中国”官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具体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按照所属行业填写。注:1、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附在磋商文件中。2、磋商人应保证其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有效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7日  至 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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