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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东延伸工程、13号线西延伸工程编制资产清册(价值量)咨询服务项目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东延伸工程、13号线西延伸工程编制资产清册(价值量)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11-1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东延伸工程、13号线西延伸工程编制资产清册(价值量)咨询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二个包件:
包件一: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东延伸工程编制资产清册(价值量)咨询服务项目;
包件二: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西延伸工程编制资产清册(价值量)咨询服务项目;
投标人须对上述二个包件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中标后分包件签定合同。
2.1包件一(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东延伸工程编制资产清册(价值量)咨询服务项目)招标范围;
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编制资产清册(价值量)工作是指基本完成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符合试运营条件后,将按照《上海轨道交通运营资产实物和价值量清册编制及移交管理规定》等的要求编制完成的相关资产清册向运营、维护等使用权属单位进行移交接管理和使用的系列工作。
本次招标内容为轨道交通13号线东延伸工程资产清册(价值量)编制工作的咨询服务。资产清册(价值量)应根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成果,以经审计审定确认的最终决算价扣除经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项目建设投资形成资产总价值量。以项目的最终成本明细表为基础,编制完成:
(一)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即建竣决03表);
(二)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即建竣决04表);
(三)项目资产清册(价值化)(即建竣决05表)
(四)待摊投资分摊计算底稿(即基础表);
(五)预估预留项目清单明细;
(六)基础资料汇编等。
具体工作内容:
a) 以13号线东延伸工程项目的最终成本明细表为基础,编制“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建竣决03表);
b) 按照《上海轨道交通运营资产实物和价值量清册编制及移交管理规定》提出的投资费用分摊原则,对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建竣决03表)中的待摊费用进行合理分摊,形成以单体设施设备(资产)为主体的“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建竣决04表);
c) 根据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建竣决04表),对其中各项单体的设施设备依据申通地铁集团公司颁布的轨道交通资产编码规则进行分类及编码,核对和编制完成资产清册(价值量)。
d) 在线路通车时,需完成资产清册(价值量)初稿。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书》。
2.2包件二(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西延伸工程编制资产清册(价值量)咨询服务项目)招标范围;
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编制资产清册(价值量)工作是指基本完成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符合试运营条件后,将按照《上海轨道交通运营资产实物和价值量清册编制及移交管理规定》等的要求编制完成的相关资产清册向运营、维护等使用权属单位进行移交接管理和使用的系列工作。
本次招标内容为轨道交通13号线西延伸工程资产清册(价值量)编制工作的咨询服务。资产清册(价值量)应根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成果,以经审计审定确认的最终决算价扣除经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项目建设投资形成资产总价值量。以项目的最终成本明细表为基础,编制完成:
(一)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即建竣决03表);
(二)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即建竣决04表);
(三)项目资产清册(价值化)(即建竣决05表)
(四)待摊投资分摊计算底稿(即基础表);
(五)预估预留项目清单明细;
(六)基础资料汇编等。
具体工作内容:
a) 以13号线西延伸工程项目的最终成本明细表为基础,编制“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建竣决03表);
b) 按照《上海轨道交通运营资产实物和价值量清册编制及移交管理规定》提出的投资费用分摊原则,对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建竣决03表)中的待摊费用进行合理分摊,形成以单体设施设备(资产)为主体的“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建竣决04表);
c) 根据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建竣决04表),对其中各项单体的设施设备依据申通地铁集团公司颁布的轨道交通资产编码规则进行分类及编码,核对和编制完成资产清册(价值量)。
d) 在线路通车时,需完成资产清册(价值量)初稿。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书》。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具有近五年(自2020年7月1日-迄今)城市轨道交通类似咨询服务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为准)。
3.3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人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投标人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人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6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于2025年11月24日16:00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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