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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汕尾市城区耕地集中整治区项目EPC总承包-设计及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7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2509-441502-04-01-709187
投资项目名称 2025年度汕尾市城区耕地集中整治区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2025年度汕尾市城区耕地集中整治区项目EPC总承包(设计及施工)
标段(包)名称 2025年度汕尾市城区耕地集中整治区项目EPC总承包(设计及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汕尾市城区
资金来源

企业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为2025年度汕尾市城区耕地集中整治区项目,共设计10个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918.11亩补充耕地开垦(其中水田851.69亩,旱地66.42亩)和576.20亩现有耕地整治提升(其中水田419.79亩、水浇地61.65亩、旱地94.76亩),并涵盖清地、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招标内容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和发包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接受并配合发包人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配合发包人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设计部分1、本项目范围内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完成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作,协助配合完成设计方案审批工作,负责施工期间设计理念的贯彻、现场技术支持。参与施工图会审交底,现场施工问题的协调、现场工程变更、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完成本项目过程中的相关报建配合、协调(包括各专项审批、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规划、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审报建配合服务、协调工作及审核服务工作)等工作。2、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二、施工部分1、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材料检测、配合项目报建、竣工图等验收材料编制、竣工结算编制、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首造种植(负责种植农作物直至通过地类变更、市级验收环节)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做好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管理工作。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注:根据发包人要求和任务书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发包人有权在限额范围内,根据工程实际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减小实施范围、减少实施内容的,发包人不补偿承包人任何费用。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工程实施范围和内容。
工期(交货期) 9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4,979.52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备以下资质:

1.1工程设计(若联合体,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1.2工程施工(若联合体,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应满足下列要求:

2.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任一方为牵头人,其余单位均为成员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如联合体成员所承接分工的工作内容为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则资质等级要求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各方要求为准,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任一方提供即可;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各方要求为准,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提供即可。

2.3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2.4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3家。

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3、拟派本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若联合体,由承担施工任务任意一方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按《项目负责人任职承诺书》格式提供)

3.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水利行业或水利专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若联合体,由承担设计任务任意一方提供)

3.3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若联合体,由承担施工任务任意一方提供)

3.4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若联合体,由承担施工任务任意一方提供)

注: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所有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及投标人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其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其他要求:

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出具)

4.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4.4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

4.6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请登录)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 11月 18日 0时 0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 12月 09日 10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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