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 一、标段(包)名称:砀山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环保监测服务询比采购(四次公告) |
| 二、标段(包)编号:2025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砀山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 …… |
| 六、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 (二)项目概况:/ |
| 七、服务内容:砀山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下属李庄镇污水处理厂、唐寨镇污水处理厂、良梨镇污水处理厂、朱楼镇污水处理厂、程庄镇污水处理厂、周寨镇污水处理厂、葛集镇污水处理厂、玄庙镇污水处理厂、官庄坝镇污水处理厂、关帝庙镇污水处理厂、薛楼园区污水处理厂、赵屯镇污水处理厂、曹庄镇污水处理厂、刘暗楼污水处理厂,共计14座污水处理厂需进行环保监测服务,包括水质、噪声、废气、污泥监测服务,并出具具有CMA认证签章的正式监测报告。 |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我司要求监测指标相应的监测资质,并出具具有CMA章认证和检验检测专用章的监测报告。 检测指标的采样方法、检测方法及报告编制须符合安徽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规范》(DB 34/T 5173-2025)要求。 |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安徽砀山 |
| 十、服务地点要求:合同生效后至2026年12月31日。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需具备本采购文件第四章供应商服务要求中所有监测项目的监测资质,并可出具具有CMA认证签章的正式监测报告。2.财务要求:供应商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 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或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提供的为财务报表,则须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上述证明材料)。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具有 3 项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同或类似的污水处理厂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7日 到 2025年11月20日23时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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