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为保障云资源池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完成资源池建设工程整体设计。拟启动本项目采购工作,项目预估规模为人民币37.1万元(含税,税率6%)。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负责跟踪工程进度及质量,根据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及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工程的进度及质量进行掌控并负责。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3成交人数量:成交人1个。
1.2.4服务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2.5服务地点:湖北省。
1.2.6框架合同金额:含税总预算。
1.2.7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折扣6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通信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4人员要求
为本项目配备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专业)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5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01月01日至询比文件开始获取时间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类型:云主机/云存储/大数据/CDN/安全/IT/IP(数据中心/核心交换机/路由器类)/云数据中心配套工程监理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6财务要求:
供应商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7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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