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中核混凝土徐圩新区分公司备选机制砂常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核建中核混凝土徐圩新区分公司备选机制砂常规招标采购已审批,资金 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需求单位为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 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结束后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招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 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请登录)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核建中核混凝土徐圩新区分公司备选机制砂常规招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况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属于国家重点项目,鉴于工程需要,现展开成品机 制砂采购。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机制砂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标识、交货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规格型号:机制砂为中砂,且组成的连续粒径机制砂技术指标满足GB/T14684的要求。计划 采购量约为200000吨(该数量为采购人根据现有可信资料计算的预估数量,实际采购数据 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请登录)
2.6 交货期
暂定60个月。具体服务期限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分批交货,实际需 求以招标人的现场联系人通知为准。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采购技术规格书及后续升 版的内容要求、设计变更、澄清及其补充说明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制造商与其委托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个招 标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生产投标标的物的证明文件(制造商需提供采矿许可证;代理商需提 供制造商授权证明文件及采矿许可证)。
(2)财务要求: 无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数 量不少于1000吨的供货业绩(类似货物是指:机制砂),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首页、 标的内容页、总金额页和签字盖章页。
(4)信誉要求: 应当无不良施工记录等违法行为,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 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在国家税务总局
(http://www.chinatax.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以递交响 应文件截止当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人员要求: 无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内满足本次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要求,且具备合 法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材料检测证明。
2)投标人运输车辆必须安装行驶轨迹记录装置,每车运输轨迹记录数据必须在项目全 周期保存备查,以证明其供应的物资可追溯来源。该项要求覆盖矿石(矿区与熟料厂区不在 同一厂区的、矿区与骨料加工线不在同个区的)、熟料(熟料与水泥生产不在一个区的)、水 泥供应、成品骨料供应果灰原灰(原灰源地与风选设施不在一个区的)、成品粉煤灰供应等, 其古材料参照前述要求执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本次招标是为本项目确定备选供应商,只有在已中标供应商无法正常供应机制砂时 (以招标人判断为准),方可启用备选供应商向本项目供应机制砂。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 已知悉本项且已有中标供应商正在供应机制砂,并承诺响应上述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 拟 ) 。
4)投标人应承诺,在供应货物过程中,出厂检测应采用外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 机构开展,不得由自有试验室开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本次招标 不 接 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4日18:00—2025年11月20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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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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