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年产2.4万吨EVOH树脂技术升级项目控制室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服务已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以关于川维化工公司年产2.4万吨EVOH树脂技术升级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中国石化计项〔2025〕3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EVOH树脂技术升级项目控制室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晏B14-02-2/03地块。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7 万元(不含税)。
2.4标段采购范围: 年产2.4万吨EVOH树脂技术升级项目控制室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服务,内容包括:依据国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对本项目控制室人员集中场所开展信息收集、现场采样、实验室理化检测,出具检测评价报告。检测指标包括:氡、甲醛、苯及苯系物、氨、TVOC、吸入颗粒物PM10、照度、温度、湿度、风速、噪声等。
2.5本标段工作服务期:计划工期暂定300日历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其他:/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②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检测;
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职业健康检测、公共卫生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辐射检测等)服务的能力,相关技术人员取得检验检测上岗证,辐射检测技术人员取得核安全工程师资质。
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
④2023年以来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业绩。
⑤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⑥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安全事故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行为。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评价组成员持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合格证。以上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在响应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7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 09 时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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