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谈判方式采购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项目所需的钢结构,采购物资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本次谈判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哈萨克斯坦CHP2燃气电站现代化改造项目
(2)项目概况:本工程机岛拟新建1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供热机组 (CCGT) 和 2套简单循环发电供热机组(OCGT),主机设备均采用室内布置方案。联合循环机组包括 1 台E 级燃气轮机、1台燃机发电机、1台抽凝式蒸汽轮机、1台汽机发电机、1台余热 锅炉 (HRSG) 及其辅助设备(含主烟囱及旁路烟囱)。简单循环机组包括1台E 级燃气 轮机、1台燃机发电机、1台余热利用热水锅炉 (HWB) 及其辅助设备(含主烟囱及旁路 烟囱)。厂址位于哈萨克斯坦国,阿拉木图市西北方向,距阿拉木图市中心约9km。
(3)采购范围:循环水处理间、甲烷丁烷仓库、石油仓库、封闭母线支架、室外电气支架、老厂化水车间等钢结构的二次节点深化设计、原材料、加工制作、油漆防腐、包装、运费等
(4)交货时间:图纸批复后20-25天
(5)交货地点:霍尔果斯口岸
(6)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质保期:本合同项下材料的质量保证期为36个月,自工程项目业主及/或买方签发竣工证书或完工证书载明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具有哈萨克斯坦区域对应钢结构加工制作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其它要求:供货商应持有GOST-K证书。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1月20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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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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