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Y6825S53G07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黑龙江省思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思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应列明合同包个数、采购范围、实施地点等内容)。
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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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网省采购申请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范围 |
专用资格要求 |
服务期 |
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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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Y6825S53G07-001 |
综合服务 |
包1 |
2025111330341118 |
综合服务;培训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 |
具有有效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培训种类包含多旋翼。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黑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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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Y6825S53G07-001 |
综合服务 |
包2 |
2025111330341124 |
综合类事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综合类事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 |
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黑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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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Y6825S53G07-002 |
劳务外包 |
包1 |
2025111330341088 |
劳务外包 |
详见技术规范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黑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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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Y6825S53G07-002 |
劳务外包 |
包2 |
2025111330341094 |
劳务外包 |
详见技术规范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黑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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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CY6825S53G07-002 |
劳务外包 |
包3 |
2025111330341136 |
劳务外包 |
详见技术规范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黑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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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CY6825S53G07-003 |
技术服务 |
包1 |
2025111330341100 |
技术服务-项目类型: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类别:专利使用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黑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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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CY6825S53G07-004 |
租赁服务 |
包1 |
2025111330341082 |
租赁服务-项目类型:通信线路租赁 |
详见技术规范 |
/ |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 |
黑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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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CY6825S53G07-005 |
工程设计 |
包1 |
2025111330341112 |
设计服务费 |
详见技术规范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为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黑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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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CY6825S53G07-006 |
工程监理 |
包1 |
2025111330341130 |
监理;无;无;无;无 |
详见技术规范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黑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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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CY6825S53G07-007 |
车辆服务 |
包1 |
2025111330341106 |
车辆服务-项目类型:车辆维修,维修类别:一般车辆维修 |
详见技术规范 |
企业在其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备案,且备案范围包含三类及以上维修业务。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黑龙江省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7日10:00时至2025年11月25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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