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27.00(万元)
最高限价:127.00(万元)
采购需求:一包无创呼吸机1台,最高限价105000.00元、除颤起搏监护仪1台,最高限价45000.00元、高流量湿化治疗仪3台,最高限价120000.00元;二包: 呼吸康复一体化系统1套、肺功能测试仪(带呼吸压力测试模块)2套、六分钟步行试验系统2台、呼吸训练器(带呼吸训练模块)8套、便携式肺功能仪3个、呼吸神经肌肉刺激仪2台、上下肢训练设备2套,最高限价1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并提交相关缴费凭证证明(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电子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合并缴纳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器械无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1-15至2025-12-04,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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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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