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中线河北沟一期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冀南新区
工程内容: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中线河北沟一期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项目,该项目建设地点为邯郸冀南新区台城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河北沟进行治理,治理长度共 5.3km,新建桥梁2座、连接道1处、填筑堤防、开挖排洪沟等。河北沟治理由赵拨庄村南开始,沿邯郸机场西侧填筑堤防并开挖排洪沟4.2km至西郝村、中郝村北侧,由两村中部向南开挖排洪沟1.1km入牤牛河北支,治理长度共5.3km,涉及新建桥梁2座,连接道1处。河道治理总长度5323m,其中河槽疏浚清理180m(桩号0+000-0+180),新开渠道5143m(桩号0+180-5+323),填筑堤防3975m(桩号0+225-4+200)。
1.1 资金来源:已落实
1.2 采购物资:混凝土
2、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符合报价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代表。
(2)供货能力要求: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具备至少垫资100万之后3个月不催款的能力。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两年类似规模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2)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4)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6)不接受在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等级为黑色)的厂家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为黑名单的情况,若参与后果自负。
(7)供应商垫资能力达到3个月100万。如供货过程中三个月欠款未到100万,因欠款问题供货出现缓供及断供现象,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发布公告的媒介……
4、采购文件获取
4.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需在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9日期间报名。
5、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8:00时
6、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1月24日8: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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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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