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6619.96 元
最高限价:440357.72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吉购2025F000067208 | 龙市红四军军部旧址安防工程 | 1 | 项 | 506619.96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补充通知》吉财购〔2023〕25号,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四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设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详见采购需求)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7日 00:30 至 2025年11月20日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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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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