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扩项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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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扩项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1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扩项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7,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扩项设备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47,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环保监测设备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扩项设备购置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147,600.00

1,147,6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扩项设备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财采(2023)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业务。
(7)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扩项设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5日至 202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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