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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中医院听小骨植入假体及其附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14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亳州市中医院听小骨植入假体及其附件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00万元/年

5.最高限价:90000.00元/年

6.采购需求:亳州市中医院听小骨植入假体及其附件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信用要求:供应商(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成交)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供应商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1 响应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若响应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响应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生产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1.2 若响应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响应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相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产品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1.3 供应商非所投产品制造商时:若响应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响应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经营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若响应产品在《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但需要响应文件中提供目录或说明;

4、本项目是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11月14日至 2025年11月21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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