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范围及要求:根据技术规格书规定完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ES)、粉尘仪(双量程)、分析仪(双量程)、数采仪等全套监测设备以及废水总排口:C0D 在线分析仪、氨氮在线分析仪、总磷在线分析仪、总氮在线分析仪、pH 在线分析仪、水质采样器、环保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数采仪等72 小时调试报告、168 小时无故障运行报告、比对监测、编写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报告、联网验收、专家评审、公示等验收全过程,直到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详见技术规格书)。
1.2 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后 50 日完成。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按要求完成监测任务并出具报告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税率6%)及收据一次性付款。
1.4 付款方式:现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以支付承兑汇票为主,如果需要现汇支付,中标人根据实际结算金额的 4%(年化)利率和6 个月承兑的期限进行付款折让。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送,不同时报送的,视为报价无效。
1.6 最高限价:8.1 万元。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方须为独立法人,具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应具备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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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
进行检测和校准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临时和可移动检测和校准设备设施。具有CMA 认证及社会化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
2.3 项目经理要求:无。
2.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现金流,具备较好的履约实力。
2.5 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谈判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3.业绩及其他要求
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 年11 月15 日起至2025 年11 月20 日23:55 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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