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1.4招标人: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计协审服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
2.5招标项目地点:滨湖科学城范围内
2.6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招标,完成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两年服务期内开展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本次招标不包含审计费达到公开招标金额以上的项目。
2.7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5年12月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服务期满后,如有项目未完成的,直至项目完成为止。(暂定730日历日,具体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2.9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招标,完成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两年服务期内开展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自建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复核、控制价复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及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后期审计包含但不限于合肥市杨岗路、幸三路道路施工(送审金额12000万元)等项目。
2.10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结算审计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审定金额不小于7000万元。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建(或土木建筑)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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