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盐源县泸沽湖达祖村传统村落保护提升工程已由盐源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04-513423-04-01-580060】FGQB-00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源县吉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所需木门窗、栏杆、空调格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为盐源县泸沽湖达祖村传统村落保护提升项目。主要工程:泸沽湖达祖村村容村貌改造:建筑立面修缮改造总面积约20.11万㎡;村落街巷节点整治工程:包含村口广场配套建设约10个景观节点空间改造;道路标识系统、标志标牌建设:包含村区域整体标识系统(导视牌、警示牌等),户外家具及景观小品(花箱、车挡等)等建设内容;生态治理和修复:对达祖村现有沟渠进行修复、清淤,地面塑形平整,及村内种植树木、花草;改建游客配套设施临时停车位及充电桩;民宿改造:流转村民民居改造为传统民宿及设备设施配套。
2.2招标内容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修正);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8号);
(8)《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4年)招标物资或类似木制品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16时00分-2025年11月19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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